迭戈还想继续劝说,罗杰的衣兜里响起了电话铃声。
拿出手机一看,是西奥多的来电。
“抱歉,我接个电话。”
罗杰跟迭戈打了个招呼,走到门外,接通电话,问道:“什么事?”
“罗杰?”
西奥多的语气有些古怪,似乎有种欲言又止的感觉。
不过下一刻,罗杰立刻意识到,这家伙是在憋着笑:“我接到了一份邀请,有人想给你拍传记电影。怎么样,有兴趣吗?”
传记电影,在好莱坞一向是热门类别。
由具备传奇经历的真实人物,改编成商业电影,一向很受市场的欢迎,而且奥斯卡也偏爱这种类型的作品。
用某位演员抨击奥斯卡评审标准的话来说:“传记电影总能得奖,因为那些老头子喜欢看熟悉的角色出演他们熟悉的人物。”
传记电影的拍摄并不总是奔着奥斯卡而去,在商业上大获成功的例子也不少见。
例如《飞行家》、《当幸福来敲门》、《华尔街之狼》等等,都是“名利双收”的典范。
讲述乐坛传奇的传记电影也有不少,比如说大名鼎鼎的皇后乐队传记片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,虽然它的北美票房惨淡了点,但凭借着奥斯卡的光环,在海外市场却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成绩。
不过,通常而言,传记电影的选题都至少是“上一个时代”的人物,也就是说,电影中的故事,至少发生在二十年前,甚至更久远。
而罗杰的乐队,满打满算,出道至今也就六年多,不到七年的时间。
这个时候拍传记电影,总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
“是谁?”
罗杰没有立刻拒绝,而是打算先听听对方的来历。
如果是大牌导演或者制片人,倒也不是不能考虑。
虽然说如今的乐队,除了成名的速度足够“传奇”之外,其它任何方面都达不到常规意义上传记电影主角的标准。
但若是电影取得足够大的影响力,对乐队也是一件好事。
与此相比,那点负面效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
听到电话那头的西奥多说出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,罗杰毫不犹豫地开口道:“我没兴趣,这种蹭热度的家伙以后不用通知我,直接推掉就好了。”
无论是乐坛还是好莱坞,或者任何一个涉及到“娱乐圈”的行业,各种蹭热度和被蹭热度,都是不可避免的。
罗杰不在乎别人蹭自己的热度,但是要自己亲自下场帮忙?
这就敬谢不敏了。
“我已经拒绝掉了,不过情况有些复杂,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。”
西奥多没有给罗杰反应的时间,直接说道:“我下午到洛杉矶,到时候见面再谈。”
罗杰:“???”
……
下午,西奥多很准时地抵达庄园。
录完一段歌之后,罗杰从录音室出来,在一间休息室和西奥多碰面。
“到底怎么回事?”
罗杰很不解。
在罗杰看来,别人想给自己拍传记片,自己没兴趣,直接推掉不就行了?
还有什么复杂的情况,必须要当面来谈?
犹豫了一下,罗杰试探着问道:“难道那个家伙背景很特殊?”
这差不多就是在问:“那孙子是不是上头有人?”
在娱乐圈,各种有着深厚背景的二代们,数量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。
如果是星二代、导演二代等等,这倒还算好说。
就怕是像大卫-劳伦斯,或者大卫-埃里森这样的超级二代,甚至更恐怖的家伙。
若是这种情况,恐怕还真不太好直接拒绝。
就算拒绝,也要讲究一个方法,让对方面子上过得去才行。
“一个新人导演,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履历。南加大毕业生,勉强算有点背景,但是你知道的,每年从南加大导演系毕业的人至少有三位数,不值一提。”
西奥多摇了摇头,说道:“根据我的调查,这个名叫杜克-罗森伯格的导演就是在蹭你们的热度,希望用你们的名头拉到拍摄资金。”
这下罗杰就更疑惑了,立即问道:“那你为什么说事情很复杂?”
“这就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了,根据北美的版权法和娱乐法案,拍摄传记电影并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。”
西奥多摊开手,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,然后继续说道:“我拜托豪斯曼律师查证过这方面的资料,依据过去的案例来看,法院支持好莱坞所谓的【拍摄自由】,认为【某个人的某一段经历】不具备版权或者商标属性。
并且,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,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的电影或者其它作品,必须要得到当事人的授权。
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这方面做出了规定,电影作为一种表达言论的方式,自然受到其保护,如果一部电影使用的素材源自公共记录,如新闻报道、公开信息、官方登记信息等,其创作就不受到约束。
也就是说,即使没有得到你们的授权许可,任何一个好莱坞导演都可以为你们拍摄传记电影,用你们的名头来吸引投资商,并且这种行为完全合法,电影版权也和你们无关。
即使你们去法院起诉,除了浪费律师费之外,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。”
“What?”
罗杰一脸懵逼:“所以我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了吗?”
“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是的,你没有说【不】的权利。”
本小章还未完~.~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喜欢摇滚教父请大家收藏:(www.wanwenw.com)摇滚教父万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